为认真贯彻《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3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》(赣府发〔2021〕8号)《江西省国资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减租政策的通知》(赣国资评价字〔2021〕43号)等文件精神,加大实体经济帮扶力度,持续推进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,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,经承租商户书面申请,集团研究同意对锦绣春天10家承租商户予以1个月(6月)房租免收,共减免租金14.75万元,现予公示。
公示时间:5月18日—5月21日
公示期间,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,可通过电话方式向我司反映(电话:0791-86668912) 。